根据《河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管理
同《河南大学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二、复试通知及准备
(一)复试通知
拟定于3月26号(周五)进行电话通知,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请所有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通知。研招网上接到复试通知但没有及时接到实验室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实验室(李老师:13663781283;崔老师: 15565136747)。
(二)复试设备和场所准备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硕士招生学科均采取线上复试形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做如下准备:
1. 复试软件平台:WeLink 视频会议平台。
2. “双机位”,主机位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来视频监控。
3. 独立安静复试房间。
(三)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
2. 考生身份证(双面);
3. 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以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4. 考生学位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5. 学生证(应届考生提供);
6. 诚信考试承诺书(下载后打印纸质版填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
三、线上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月27号周六 8:30
报到流程:
1. 资格审查所有材料要求彩色拍照或扫描后,按顺序整合成 1 个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3月26日前发至邮箱:yxysL0606@163.com(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姓名+考生编号)。线上报到时,视频展示考生相关材料。
2. 根据每位复试考生的电子照片、学籍学历检测结果等信息,核查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准考证以及考生身份证件,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准备电子版材料:正面照、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准备电子版材料:正面照、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
3. 对报名信息存在问题的考生,要求考生报到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供审核。尤其是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不匹配的,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20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 报到时,考生在网上会议室内逐一视频验证以上材料原件,验证完成后采集通过复核的考生在线视频照片两张,供考试时核查以防替考。
5. 资格验证材料复印件
开学后补交上述报考资格验证材料复印件一套备查。
6. 考生在报到前需准备好考试房间、调试好设备。报到当日保持手机信号畅通并登陆 Welink 视频会议平台,等待实验室资格审查小组逐一将考生呼入资格审查会场。视频连线成功后,考生需按审查老师的指令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等证件供在线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对考生进行复试设备测试和复试流程在线演练,请考生注意,密切配合。
注意:资格审查和考试过程中均要求采取 “双机位”(用主机位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来视频监控)、“防缩屏”(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线上复试,采用WeLink视频会议平台。
复试考生WeLink操作手册见附件2。
线上复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复试时间
实验室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3月29日周一全天,上午8:00开始
复试小组集中地点:抗体药物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三楼会议室
3.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均采用口试方式进行。
3.1外语测试
考试科目:英语
参加人员: 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2专业知识面试
考试内容:药学学科二级方向相关内容
参加人员: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3同等学力加试
考试科目:《分析化学》、《药事管理学》
参加人员:同等学力考生
五、复试总成绩公示
复试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外语满分为10分;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复试成绩×90%+外语成绩] ×40%
外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验室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出复试综合成绩先后顺序,并公示;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体检
1.在确定拟录取后,考生领取电子版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考生档案一并交学院。
2.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发送至实验室指定邮箱:yxysL0606@163.com (文件名为:录取专业专业代码+姓名+考生编号)
七、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实验室将及时在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实验室所有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纪委电话: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 /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八、其他
复试其他事宜按照《河南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执行。
河南大学抗体药物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5日